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国家级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服务于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教育和科研等部门,适合从事渔业生产与技术、渔业管理与经营、水产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水生生物学、鱼类学、海洋学、海洋生态学、流体力学、渔具材料与工艺学、渔具渔法学、航海学、渔业资源与渔场学、海洋法与渔业法规、渔政管理学、渔业资源评估等。择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淡水渔业生产管理、渔业涉外技术服务、水产品贸易、渔业行政管理以及教育、科研等广泛领域就业。专业特色:注重数学、力学的基础教育,以渔业工程、远洋渔业、渔业管理为重点,任课教师以双师型为主,着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本专业毕业生还可申请取得一千六百总吨以上远洋渔业船舶二副本专业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水产养殖学(校重点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产养殖生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产经济动植物的增养殖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普通动物学、养殖生物学、鱼类学、生物化学、普通生态学、微生物学、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学、水产动物疾病学、水环境化学、水产增养殖学、水产养殖工程学等。择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到水产、水利、渔政、海洋、动植物检疫、生物制品、兽药、饲料、水族观赏、环境保护等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行政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专业特色:本专业以水产苗种培育与种质优化、水产动物营养生理与饲料配方、养殖环境维护与健康养殖为重点。强调通过专业课与实践性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使学生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研发和水产病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可直接参与社

水产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27日 18:36 王莹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结合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 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与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等级。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六)统一招生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相同的国家招生政策与标准。

2、 复试形式

2026年我院各招生专业及学位点方向的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网络远程复试将主要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并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面试过程中,面试专家将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评审。

3、 组织机构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严格遵循国家、浙江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命题工作,统筹协调各学位点的招生事宜,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本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需求与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与面试专家组,各组须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学院党委书记和纪委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及招生复试工作。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领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水产

240

33

50

渔业发展

240

33

50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复试名单公布于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网站。

六、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580-2556196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综合运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比对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审核,严防复试“替考”行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并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须由学院党组织盖章,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须由街道办事处盖章。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4.应届生: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自愿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需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2022014@zjou.edu.cn。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场地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网络及硬件要求:确保网络环境稳定,建议采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台式机,连接稳定的网络,避免出现卡顿现象。采用手机热点连接网络的,要注意热点手机提前充满电(另备个人应急电话),并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

考生要求:面试采用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主机位]为电脑或智能手机,[辅机位]为手机。考生应距离[主机位]屏幕30cm左右,并保持双手在电脑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辅机位]从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50cm处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并设置好手机“屏幕常亮模式”。

模拟测试:网络面试平台模拟测试预计安排在考前1-2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学习相关平台的使用方法。

参加网络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3.复试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

(七)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不要慌张,须立即联系招生院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由于考生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复试工作的,视作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一)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二)面试内容

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复试时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1. 面试试题包括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包括自我介绍专家提问英语试题、专业试题等个模块采用线上考核回答方式。

2. 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公平公正。

3. 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学院安排面试秘书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4.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结束,须及时将考生作答情况与评分记录表等复试材料按人装订、分批次整理、封存,复试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

5. 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小时,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

6. 复试所有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须安排秘书详细记录,严格纪律。录音录像及面试记录按考生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 调剂复试

我院水产(090800)和渔业发展(095134)专业均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规则。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① 初试成绩(含加分)总分及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③ 水产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09农学(095137农业管理095138农村发展除外,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252应用统计学的考生。

④ 渔业发展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09农学(095137农业管理095138农村发展除外,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252应用统计学的考生。

(2)调剂程序

①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②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及复试工作进度,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③ 对申请我院调剂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复试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公示(含考生编号及初试成绩)。

④ 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学院将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电话、短信)进行确认。若考生放弃复试资格,缺额按成绩排序递补。

(四)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现居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提交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个别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需要提出附加体检要求。

)咨询服务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方向负责人开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各项复试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英语试题成绩 × 30% + 专业试题成绩 × 30% +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实行复试淘汰制度。

2.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办法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学院加强调剂过程及录取数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学院招委会主任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准确。

2.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考核及招生计划,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录取纪律与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院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充分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强化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学院严格遴选复试小组成员,选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并加强培训,增强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复试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关系报考的教师,须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有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依规受理复议申诉。

(七)学院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测,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复试的学院提前联系考生,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协助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研究生院及学院公布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安排专人及时回应考生疑问,按规定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80-8180690、0580-2261673

水产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2556196

十三、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本办法自2026年3月 26 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6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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