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学院党委开展领导干部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警示教育
为切实提高水产学院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对个人有关事项或少报漏报,或瞒报谎报的问题,水产学院党委对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开展领导干部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警示教育。

2024年10月16日下午,水产学院党委召开干部会议,党委书记薛利建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副书记王剑俊受邀列席旁听。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23〕17号)等党纪党规和规章制度,充分运用《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规矩和纪律意识。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薛利建强调,学院党委把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付宗国强调,学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