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国家级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服务于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教育和科研等部门,适合从事渔业生产与技术、渔业管理与经营、水产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水生生物学、鱼类学、海洋学、海洋生态学、流体力学、渔具材料与工艺学、渔具渔法学、航海学、渔业资源与渔场学、海洋法与渔业法规、渔政管理学、渔业资源评估等。择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淡水渔业生产管理、渔业涉外技术服务、水产品贸易、渔业行政管理以及教育、科研等广泛领域就业。专业特色:注重数学、力学的基础教育,以渔业工程、远洋渔业、渔业管理为重点,任课教师以双师型为主,着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本专业毕业生还可申请取得一千六百总吨以上远洋渔业船舶二副本专业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水产养殖学(校重点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产养殖生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产经济动植物的增养殖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普通动物学、养殖生物学、鱼类学、生物化学、普通生态学、微生物学、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学、水产动物疾病学、水环境化学、水产增养殖学、水产养殖工程学等。择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到水产、水利、渔政、海洋、动植物检疫、生物制品、兽药、饲料、水族观赏、环境保护等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行政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专业特色:本专业以水产苗种培育与种质优化、水产动物营养生理与饲料配方、养殖环境维护与健康养殖为重点。强调通过专业课与实践性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使学生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研发和水产病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可直接参与社

水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8日 08:18 王莹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确保招生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安全性基础上,结合水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 组织机构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二)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

三、 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时间2025年331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工作将在4月8日正式启动。

3.复试地点:线下现场复试地点为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具体复试场地由学院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水产(090800)、渔业发展(095134)复试基本分数线均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

1.满分5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20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2.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11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复试名单公布于学院官网(https://sc.zjou.edu.cn/)

六、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580-2556196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八、 复试主要内容及安排

1、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为专业课测试;面试包括外语测及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一并进行。

(1)专业课测试

时间:3月31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教学楼。具体考场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渔业发展领域《水产专业综合考试》;水产领域《水产学概论》

权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

时间:3月30日(周日)

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教学楼面试地点、分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测试(5分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15分钟)。外语测试采用翻译、口语、听力等形式考查专业外语和口语听力水平;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考核通过专家问答,考查科研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

权重:外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

2、 调剂复

我院水产(090800)和渔业发展(095134)专业均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规则。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含加分)总分及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3  水产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09农学,0707海洋科学类、0710生物科学类的考生,优先接收本科专业为水产、生物学、海洋科学、生态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等相关背景的考生。

4  渔业发展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09农学,0707海洋科学类、0710生物科学类的考生,优先接收本科专业为水产、生物学、海洋科学、环境工程、食品科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等相关背景的考生。

2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及复试工作进度,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  对申请我院调剂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复试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公示(含考生编号及初试成绩)。

4  研究生院(学院发)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学院将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电话、短信)进行确认。若考生放弃复试资格,缺额按成绩排序递补。

3、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 = 专业课测试成绩×3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 +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 × 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 = 考生初试总成绩/5 × 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40%成绩满分为100分。

十、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2556196

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80-2265052

十一、其他

1. 本办法自2025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

2.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5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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