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学院毕业论文的规程
1、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浙江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制定详细的实施工作计划,保障对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过程监控。
2、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要求
1)初始化阶段:教学秘书完成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初始化,学院参数设置,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信息设置。指导教师在个人设置中做好个人信息维护,包括职称、电子签名等信息。
2)前期准备阶段: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的上传与维护,结合教师科研项目。
3)选题阶段:完成学生选题。
4)开题阶段:下达任务书后,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各系组织开题报告会,学院组织阶段检查。
5)论文实施阶段: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行毕业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
6)检查安排:前期检查:每年的2-3月;
中期检查:每年4月;
后期检查:每年5月。
7)答辩阶段:毕业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和成绩评定及网上录入。
8)评价阶段: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电子材料归档以及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3、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工作进度要求
为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发明制作等各种活动中多出成果,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我院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出适合我院的替代管理细则,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替代申请,并严格审核替代材料,做好认定工作。
由教学秘书通知毕业生提交申请,申请者向学院提交《浙江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和替代毕业设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学秘书根据我院毕业论文替代管理细则对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材料进行初步认定,并通过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学院审核结果交教务处审核和备案。
审核通过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替代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答辩,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评判毕业设计的成绩成及完成网上录入。
4、选题工作
系主任要严把选题关。选题要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必须遵循专业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真题真做原则、可行性原则和独立完成原则。
各指导教师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近三年毕业论文课题或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
5、学生的指导和管理
各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每个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时间,学生必须填写《毕业论文过程记录卡》。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写作辅导、学术研究方法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训练严谨的学术规范,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撰写相关规范执行。
学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论文材料需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确保学术规范。
6、答辩工作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答辩工作小组,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包括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学生名单和课题目录等),于答辩前两周报送教务处。
各系对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必须进行审查,经过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同意后,且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的论文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
做好答辩的全过程记录,按照要求评定答辩成绩。
7、评分标准
按照毕业论文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确定指导教师、主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者之间的评分比例,一般取30%、30%、40%比例进行评定。从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论文的专业水平、撰写能力、答辩情况等方面制定评分标准(百分制),最终毕业论文成绩将百分制折合成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折合标准一般方法是:100-90分为优、80-89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其中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大于全班总数的15%,良好约为40%,中、及格、不及格约占45%。
8、优秀论文的推荐
各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优秀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交学校档案室长期保存。
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优秀毕业论文推荐须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最终确定。
9、材料归档工作
1)电子文档,按要求上传到网络平台(上传到网络平台的材料要经过指导教师的审核)。各班必须把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材料按照学号收集整理好交到教务室。(保存以下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论文)
2)纸质文档:任务书、开题报告、过程记录卡、审阅记录表、答辩情况登记表、成绩评定表。
优秀毕业论文除了上述材料外需递交论文纸质稿,并按要求上交学校存档,非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论文五部分材料是否留纸质材料保存由学院决定。
3)网络平台上传的材料由指导教师审核,定稿。
4)工作总结等材料: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认真做好工作的总结(包括各阶段检查的情况),并把教务处要求的相关材料上交教务室。
10、其他未尽事项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组织协商补充方案,由学院教务室负责协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