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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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国家级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服务于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教育和科研等部门,适合从事渔业生产与技术、渔业管理与经营、水产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水生生物学、鱼类学、海洋学、海洋生态学、流体力学、渔具材料与工艺学、渔具渔法学、航海学、渔业资源与渔场学、海洋法与渔业法规、渔政管理学、渔业资源评估等。择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海洋渔业生产管理、淡水渔业生产管理、渔业涉外技术服务、水产品贸易、渔业行政管理以及教育、科研等广泛领域就业。专业特色:注重数学、力学的基础教育,以渔业工程、远洋渔业、渔业管理为重点,任课教师以双师型为主,着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本专业毕业生还可申请取得一千六百总吨以上远洋渔业船舶二副本专业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水产养殖学(校重点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水产动、植物增养殖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水产养殖生产、教育、科研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产经济动植物的增养殖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主要课程:普通动物学、养殖生物学、鱼类学、生物化学、普通生态学、微生物学、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学、水产动物疾病学、水环境化学、水产增养殖学、水产养殖工程学等。择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到水产、水利、渔政、海洋、动植物检疫、生物制品、兽药、饲料、水族观赏、环境保护等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行政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专业特色:本专业以水产苗种培育与种质优化、水产动物营养生理与饲料配方、养殖环境维护与健康养殖为重点。强调通过专业课与实践性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使学生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研发和水产病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可直接参与社

浙江海洋学院水产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2015年09月16日 16:43  点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当年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按比例下达至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当年度国家文件和学校评选通知。   

2.国家助学金:凡是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另文规定。   

3.王成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评选按照学校王成海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一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评选当年王成海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4.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结合研究生入学时的初试成绩和毕业院校等进行综合评定。新生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第一志愿考生的奖励等级及金额分别为:特等奖享受国家奖学金待遇(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调剂志愿考生的奖励等级及金额分别为:二等奖5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另文规定。   

5.优秀奖学金:学校按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设置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按照德育成绩、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综合评定。优秀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其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另文规定。   

研究生毕业当年评选省级、校级等优秀毕业生,按照当年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6.优秀干部奖学金:学校按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设置优秀干部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分一、二等奖。其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奖励办法另文规定。   

7.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为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多出科研学术成果、出高质量成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研究生优秀科研学术成果实施奖励政策。奖励办法另文规定。   

8.研究生个人培养资助经费:在规定学制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理科类每生每年1200元、文科类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设置研究生个人培养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各研究生、由其指导教师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研究生学习期间从事科研、实践、学位论文、学术交流等学习所需费用支出。   

9.“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助教和助管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管津贴由学校承担;助教津贴由其聘任教师和学校共同承担。“三助”岗位津贴视研究生工作量发放。具体细则另文规定。   

10.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参见《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11.学费减免与困难补助: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圆满完成学业,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12.社会捐助奖励与助学:学校欢迎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学校内部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帮助和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13.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资助:研究生出国交流或攻读双学位所需经费,以及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所设立的留学生奖学金等可从省重中之重学科、省重点学科或学科项目中列支、也可申请上级管理部门的专项经费。具体办法另文规定或见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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