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考生奖励办法
1.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150分、单科成绩超过3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第一的考生,获新生特等奖学金,享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待遇(奖金额度2万元)并颁发证书。
2.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100分、单科成绩超过2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10%的考生,获新生一等奖学金(奖金额度1万元)并颁发证书。
3.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80分、单科成绩超过15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20%的考生,获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额度5千元)并颁发证书。
4.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60分、单科成绩超过1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30%的考生,获新生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3千元)并颁发证书。
5.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或考生毕业当年获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获新生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3千元)并颁发证书。
6.本科毕业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考生;或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单科成绩超过1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50%的考生;均可获新生优秀奖学金(奖金额度2千元)并颁发证书。
以上百分数均按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数统计。
二、调剂考生奖励办法
1.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100分、单科成绩超过2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按考生超过报考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绝对分值高低排名,下同)前10%的考生,获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额度5千元)并颁发证书。
2.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或考生毕业当年获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获新生优秀奖学金(奖金额度2千元)并颁发证书。
3.当年度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超过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60分、单科成绩超过10分,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20%的考生或本科毕业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且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种类)排名前30%的考生,获新生优秀奖学金(奖金额度2千元)并颁发证书。
以上百分数均按实际被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数统计。